弋应急字﹝2023﹞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应急字﹝2022﹞110号)和关于印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推进落实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弋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就全面加强我县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
1.明确统一机构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乡镇(街道)整合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灭火、消防、灾情管理等职能和力量,统一由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单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加挂牌子),由党组织副书记或者行政常务副职分管并明确不少2名应急管理人员;推动在行政村(社区)设 立应急服务站(点),明 确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为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至1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 )应急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依托基层治理网格做好属地应急管理工作; 龟峰管委会、高新区,应同步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2.推动乡镇(街道)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安委会组织领导、职能配置和日常运行,做实安委会办公室,积极支持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在应急管理部门明确内设机构专门承担本级安委办日常工作,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查办作用,严格考核巡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工作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二、配齐建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
3.配齐建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根据属地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通过保障编制数量等措施,配齐建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编制数额与承担的职能任务相适应、人员与工作相匹配。对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被挤占、借用甚至改革后调减的坚决予以纠正,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执法任务。
4.强化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乡镇(街道)推进“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力量为基础,依托基层网格资源,组织现有警务、医务、民兵、森林消防、消防站、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等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通过乡镇(街道)指导行政村 (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村(居 )民小组、民兵、卫生所(室)、青壮劳力等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
三、加快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5.提升应急管理专业能力水平。通过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等,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执法骨干力量。鼓励引入“第三方”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执法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应急管理监管执法队伍专业执装备配备。
6.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等执法信息系统,鼓励通过聘请专业律师等“第三方”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执法效能。通过示范执法、执法培训、执法比武等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7.加强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以培训演练为抓手,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乡镇(街道 )每年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的集中训练,每年至少组织 1次应急演练、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以及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8.健全联动机制。按照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建立社会应急力量对接联动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基层应急救援。推行“党建+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细化乡镇(街道)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各、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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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