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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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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江西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上饶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稳妥推进“一次不跑”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稳妥推进“一次不跑”改革。2018年在全县梳理公布“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措施,对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企业和群众无需前往政府部门或办事大厅办理,让办事“零”跑动。(县政府办、县编办、县电子政务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实施精准放权、协同放权。继续梳理取消或下放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相近的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县本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8版,统筹推进全县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权责清单。(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系统,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着力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改革制度,贯彻国家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全面开展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专项行动,推进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县政府办、县编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压缩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工业投资项目领域的施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办理时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源头预防把关

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健全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

 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适应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变革的需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加快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制;稳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省市里要求,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全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编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加强专项督查,实现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督。根据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工作需要,适当充实监督人员、增强监督力量、扩大监督范围;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托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提高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程度,加强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通过信息平台受理群众投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全面应用江西省“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移送案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加强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和“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平台应用的水平和能力。(县政府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负责)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

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94号),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提升政府诚信和依法行政水平。(县发改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严格按照市里的部署安排,完善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加快推进部门自有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县发改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

五、改进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赣府发20173号)和市里要求,认真落实县级政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确保改革推进与能力提升相协调、工作任务与工作保障相适应。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行政复议纠错、规范功能。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对重大敏感、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试行办法》(赣府法办字201719号),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行政争议开展案前调解工作,总结行政复议受理案件特点及规律。(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

六、抓好法治宣传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培训,围绕宪法、行政应诉、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加强法治政府宣传研究,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继续利用网站、微信等载体,充分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声势。(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贳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取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719号),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督察机制,充分发挥督察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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