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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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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下午,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宣功成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金彪、江宪斌、万霞、许春肖、吴晓球,二级调研员邵智、一级调研员倪爱萍、二级调研员杨荣成及其他委员出席。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出席会议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县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票决通过的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旅游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有关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1-2023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决算草案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关于2022年县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1-2023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本届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有关人事事项。

委员及列席会议同志对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进行了集中审议。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提请的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报告及县民政局提请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县级决算的决议》《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补选的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的决定》《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贺士杰等辞去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书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明筱,县政府办、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叠山镇、港口镇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记者 余华 见习记者 乐紫莹 林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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