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护渔员招聘公告
为强化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重点水域禁捕队伍建设,开发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重点水域护渔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退捕时持证或共证渔民。
二、招聘人数:8名。
三、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未被渔业行政处罚。
2、具有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户籍的退捕时持证或共证渔民,男性,每户不超过1人,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以报名当日时间为准)。
3、具有3年以上合法从事渔业捕捞经验,熟知水上生存技能。
4、适应和坚持夜间巡护和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值班,会骑电动自行车(电瓶车)。
5、支持配合禁捕退捕工作,热爱信江渔业保护事业,有奉献精神,敢于与非法捕捞与非法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熟悉、了解护渔员岗位职责,适应护渔员岗位要求。
7、会使用智能手机(会收发短信和微信),经过培训后会使用协助巡护的记录工具。
8、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岗位职责
⑴开展巡查,发现捕捞、垂钓等违法行为,及时取证和报告,及时清理“三无”船只、捕捞网具,做好当日巡查记录;
⑵协助渔政执法行动;
⑶服从县禁捕退捕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参加晚间、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的巡查值班;
⑷做好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在政府网站发布护渔员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
2、报名: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自行到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6日。
3、资格审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人员选拔:相关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确定初定人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持有汽车驾照、会电脑打字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无影响执行巡护任务的疾病。
6、公示: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禁捕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复审。
7、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由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安置对象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管理,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按照按人社部门认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是1610元)进行发放。用工当年年底,对聘用人员全年的表现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则不再聘用。年满60周岁将不再聘用。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