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解读
2023年10月30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印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弋府字〔2023〕16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通知》修订背景是什么?
上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2年底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通知》有哪些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通知》对全县征地区片价的适用范围、涵盖内容、分配方式,其他相关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的确定原则和新的征地区片价执行时间、具体标准等作出了规定。
三、《通知》具体从哪些方面对我省实行征地区片价相关工作进行了起草完善?
一是关于适用范围。我县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征收补偿按区片标准执行。
二是关于涵盖内容。征地区片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三是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
四是关于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沿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弋府字〔2020〕56号)中内容执行。
五是关于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全县继续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在进行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实际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提取,预存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专户。
六是关于新的征地区片价执行要求。新的征地区片价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职责明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严格落实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抓好新征地区片价的实施,依法依规做好土地征收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www.ychlks.com/jxyy/zcfgx/202312/abbe4607d89d40dea1e6be5a88f8e4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