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局曝光2023年度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一、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慈康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178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41783元,并处以1.5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二、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中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8116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81162元,并处以1.5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三、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东升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340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3408元,并处以1.5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四、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中畈乡中心卫生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807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8073元,并处以1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五、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仁爱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8221.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8221.5元,并处以1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六、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康达血液透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9602.2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9602.22元,并处以1.5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七、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阳光医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108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1087元,并处以1.5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八、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宏远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2856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8560元,并处以1.5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九、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曹溪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违反串换医用耗材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6285.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6285.6元,并处以1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十、经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5222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52223元,并处以1倍罚款。已处罚到位。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