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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是弋阳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监察我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

(二)指导、监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包括新划入的城市规划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本部门1个。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2022年年初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经费来源预算25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4.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县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57.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9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项目支出66.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城乡社区支出24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8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其他支出66.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52.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说明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较上年预算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9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4.87万元、公务接待费2.3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无此项。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城市管理“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2.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大队的年初预算编制不再合并至主管局。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第三部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因公出国(境)费用:填列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填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列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等。

(九)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规划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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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规划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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