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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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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www.ychlks.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街道白马大道老计生委;联系电话:0793-5821561;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拓展规范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公开形式,从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塑造城市管理新形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多方面的信息,并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和到达率。2022年我单位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上总共发布政务信息6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单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紧紧围绕城乡环境整治、创建文明城市、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等中心工作充实公开内容,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在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对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健全完善机制,基本做到信息有分类、发布有格式、流程有统一等。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我单位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及时公开信息。本单位页面工作动态专栏定期公布城市管理政务动态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依申请公开等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部分事项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大,部分栏目仍然存在公开不细化的问题,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平台,提升工作效能。

(二)公开形式需要继续丰富,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要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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