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6月1日起施行——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近期,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一方面,美团、携程、高德等各类市场主体纷纷进入,市场呈现蓬勃发展景象;另一方面,也出现了过度补贴竞争、非法营运等市场乱象,特别是乘客安全事件引发了关于网约车安全问题的广泛讨论。
5月24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在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一直密切关注巡游和网约出租车市场状况,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的是通过建立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中各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据介绍,5月14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调整完善了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相适应的内容,充分满足网约车与巡游车业态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王绣春表示,《办法》调整了适用范围,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明确网约车和巡游车,均须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无论新老进入者,依法合规经营都是前提,任何企业都不能触及扰乱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说。
王绣春表示,为切实保障网约车乘客安全,需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
加强事前准入把关。有关各方和企业应严格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的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
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的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承运人,应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提升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平台公司应该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保证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发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化监管;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体系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及时向社会公布。
吴春耕表示,下一阶段,交通运输部将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发力整治。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特别是强化行业信用体系,规范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