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财政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把法治思维和创新财政、廉洁财政、服务型财政建设相结合,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制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弋阳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明显提高。
二、具体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一是我局落实《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行政许可管理的相关制度。运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网上服务平台”,实行“一七机制”,整合了行政管理资源,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行政审批工作高效完成。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上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农整合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重点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进行跟踪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围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针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我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做出重大财政决策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前,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听取有关意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意见。每年向县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时,依据《预算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充分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审定后,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审议。同时,建立了预算编制、审核管理机制,推进了预算一体化改革,有效规范了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优化了预算编审流程,形成县财政局内部相关股室权责明确、有机衔接的预算编审机制,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行政,执法是关键。积极开展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是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一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根据股室职能职责,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岗位,各项原有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具体。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审查和办理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股室如监督股等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各执法人员坚持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三是严格财政许可管理,规范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听证、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活动。如在审批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决算、实施财政监督检查、进行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时,不设置无依据的审批项目,不收取无依据和不标准的费用,不随意颁发有关证书,不行使无依据的处罚,保证了我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一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财政行政执法职权,编制财政执法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行使。二是我局党组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树立“惩治腐败不手软,预防腐败是关键”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夯实思想基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锻造了一支讲党性、重品行、有本事、作表率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弋阳县政府门户网,将我们行政审批权限、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公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明确法律顾问的聘用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有利于我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促进法律顾问工作的常态化,同时也规范了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服务的方式。二是按照要求,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该所指派律师为我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依法维护我局合法权益。根据我局与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主要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我局重大法律行为的论证、谈判,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为我局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及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或者应我局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一次法律培训或讲座等。
(六)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好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委把《宪法》《监察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二是做好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托“税法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六进”等活动,组织志愿队伍深入片区进行普法,加大财政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善于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和改进工作,做到内心尊崇法治、行为遵守法律。摒弃错误的权力观,坚持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摒弃错误的政绩观,牢固树立“法律红线”、“道德底线”意识,切实做到崇德尚法,自觉接受监督,在法治轨道上履职行权、干事创业。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对财政依法行政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持续多年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中,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定期组织专题财政法制培训,使财政干部的法纪意识、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明显增强。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依法规范操作,按政策、法规、制度办事。二是结合财政依法行政的实际,不断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使我县财政工作由内到外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有序;权限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奖励、激励先进,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随着财政法制工作的不断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已成为广大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财政管理工作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存在的问题
随着财政改革与发展进入攻坚阶段,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财政公开事项越来越多,对加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形势新要求面前,我局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有:有的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需进一步加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股室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展不平衡等。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突出财政特色,创新普法方式,形式多样地开展财政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和服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二是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规范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管好国家的“钱袋子”,当好人民的“铁算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们坚持妥善处理好学法和用法的关系,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去。建立科学的财政决策和预算管理,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惩戒机制。
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科学运作有限财力,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建立和实施权责一致、行为规范、执法受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力争将政策制定执行、资金审批分配、预算绩效监督、财政管理改革等重点环节都置于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当中,使每一个财政干部都按照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办事,依法行使财政职权,认真履行财政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