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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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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根据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人事秘书股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北路1号,电话:0793-5820472,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继续从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财政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本局主动公开信息15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 1 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县财政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高质量完成预决算直达资金、国资国企改革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本级政府预算并批复部门预算组织部门及单位在平台上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切实履行好预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主动公开文件,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本部门办结2件,其中1件不属于本部门掌握信息,已转相关部门办结;1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经与申请人联系后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上级要求,每月不定期将工作动态等情况向群众公开,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求各股室认真审核,并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同志进行公开。未出现信息公开空白月、公开不当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部门基本信息。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政策解读,法律规范文件、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安排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召集业务股室负责人协调信息公开工作事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上报程序,明确本级主动公开目录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根据上级反馈问题对照清单逐一整改,有效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我局虽然在2023年的信息公开上取得成效,但依旧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工作动态文字不够精炼和条理化,突出具体工作亮点不明显;二是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上传公开不太及时、不持续跟进、内容不太充实丰富;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目前还存在上传内容审核不严谨,导致出现错别字、暗链及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员文字功底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行为,形成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增强互动性,并探索利用新媒体等其他方式开展信息公开。是加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和对后台账号密码的规范管理。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精进文字水平,定期对常用错敏词进行汇总,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任务完成情况

县财政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认真对照《2023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室、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一是全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做好全县预算单位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主动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弋阳县政府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是加大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我局及时跟进、梳理汇总我关于国资国企改革有关信息,特别是改革动态、政策文件,汇总进行集中公开公示,发布相关信息合计18条,切实提升公众知晓度,更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三是加大围绕民生福祉财政直达资金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下达基层的教育、社保等有关资金情况依法予以公开。紧紧围绕做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评价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在网站上发布乡村振兴资金类文件21份。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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