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 |
单位公章: |
报送日期:2018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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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打击和防范反革命分子和敌视社会主义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包括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做好法制和看守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和监所安全,进行治安管理和治安案件的查处,消除和减少危害我县社会治安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 个,包括: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看守所。
第二部分 部门2017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56246366.05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223509.93元;本年收入合计 56246366.05 元,较上年增长58.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及政法转移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5022856.12 元,占 97.8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56246366.05 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1890058.12 元,较上年增长34.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及政法转移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4,356,307.93 元,较上年增长256 %,主要原因是: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8,637,357.80 元,占 74.46 %;项目支出 13252700.32元,占 25.54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61310元,决算数为 51890058.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2.8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及政法转移经费。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061310元,决算数为51890058.1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2.84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28945084.56元,较上年增长 23.86 %,主要原因是:零星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7495752.4元,较上年下降5.7%,主要原因是:正常波动范围内;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290元,较上年下降82.3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减少退休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7495752.4元,较上年下降5.7%,主要原因是:正常波动范围内。其中:办公费 453923.32 元,印刷费 58151元,电费550205.62元,邮电费184333.17元,差旅费193456.44元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00000元,决算数为1473295元,完成预算的92.08%,决算数和上年大致持平。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0000元,决算数为 540000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9.84%,主要原因为: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33295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00000 元,决算数为933295 元,完成预算的93.32 %,决算数较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13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99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9934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2013元。(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和县财政局的要求,2017年,我县公安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部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有关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以来,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派出所对当年安排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完成并经过审计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
二、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理念。要求全局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对2017年预算安排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二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自评。要求局科室按照县财政下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评价要点,自行对上一年度实施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本部门的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绩效理念尚未完全建立,对该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二是该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制度、办法及工作措施都还不健全,成效不大。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各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各科室的绩效意识;二是督促科室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加强对财政支出的责任管理;三是不断探索和完善各项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道路;四是按照“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组织评价-财政部门重点评价”三层次评价体系的要求,以项目评价为主,不断规范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