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单位、企业、个人
二、事项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
三、申办条件:
经营回收废旧金属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办材料
1、《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备案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五、办事程序说明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申报材料到县(市)级公安机关提出备案申请;
3、资质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申报材料不全的,告知申请人补充后重新申报。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八、承办机构: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治安大队
九、联系人及电话:祝纯刚,0793-5818587
十、监督电话:0793-582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