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是弋阳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
(二)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纳入预算的单位共有1个,包括: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镇本级;另有8个下属单位。
2、单位核定编制数50个,其中:行政编制数2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30个。
3、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岗人员50人(行政在职人员20人、全额拨款事业在职人员21人、聘用人员9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9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58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8.1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58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50.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58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8.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 项目支出264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9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万元;农林水支出200.26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3万元;其他支出24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89.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58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50.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和信息等支出2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8.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1.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度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0.7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7.26万元,增长21.46%。
其中,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35万元,电费10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7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8.1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1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森林消防车1辆,专业消防车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共申报项目0个(为部门预算中项目数量),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为部门预算中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数量),涉及金额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个数/所有项目数量)。其中:县重点项目0个(按实际情况填),均已编制了具体的绩效指标。以上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港口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20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9.8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26万元,比上年增长2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因工作需要,需购买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
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
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
属事业单位。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