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回应关切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回应关切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港口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舆情监测
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通过与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第二条 应对处置
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第三条 公开回应
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闻媒体、网站的联动和互补作用,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
第四条 信息发布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条 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信息公开网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镇回应关切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回应关切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港口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舆情监测
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通过与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第二条 应对处置
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第三条 公开回应
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闻媒体、网站的联动和互补作用,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
第四条 信息发布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条 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信息公开网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