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二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扎实推动全市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起草依据
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23〕43号)。
二、起草过程
市人社局作为牵头部门,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主要经历了以下过程:
6月19日通过OA下发通知,向21家单位收集了细化措施并归拢,形成了我市《措施(征求意见稿)》。7月13日,市人社局再次通过OA向21家单位征求意见,并于8月1日至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措施(送审稿)》。同时报市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措施》。
《措施》形成过程中,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将中央和省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我市具体措施,突出可操作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群体就业。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加大了稳就业保就业力度。四是创新强化本市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5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
(一)激发活力培育就业增长点方面,提出了6条措施,包括:加强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二)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方面,提出了6条措施,包括:鼓励吸纳青年促进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挖掘国有企业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加大见习岗位政策支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三)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方面,提出了2条措施,包括:落实困难人员帮扶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方面,提出了4条措施,包括: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推动技工教育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创业载体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饶字号”劳务品牌。
(五)加强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了2条措施,包括: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
四、特色亮点
与省政府《若干措施》相比,我市《措施》主要变化是:一是在内容上,进行了细化;二是在结构上,作了部分调整;三是在措施上,突出了本地化。我市新增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
(一)第十五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构建县级公共服务网络,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推广建设“公共招聘服务平台”“零工之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平台”“共建共享基地”,为各类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市场化就业服务和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服务各类群体,围绕强服务、提技能、稳就业,多层次多维度着力打造覆盖全面、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可按照100万元至300万元进行补助,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第十六条“推动技工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技工学校“双证毕业”,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上饶市技工学校学生“双证毕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技工学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起步调一致、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技工学校向人社部门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面向毕业学年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广技工院校产业学院建设,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平台。着力推进技工院校重点特设专业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培养,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业(群)。对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产业学院、技工院校重点特设专业按50万元至100万元标准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第十七条“充分发挥创业载体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给予补贴。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孵化效果好和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补助,其中,被评为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被评为省级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被评为市级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组织开展全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工作,通过复核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创业一条街”参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标准执行。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第十八条“打造‘饶字号’劳务品牌”。启动市、县两级劳务品牌培育,建立劳务品牌基地,完善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培训设备和技能鉴定机构等相关内容,增强本市劳务品牌的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助推品牌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通过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梯队式打造一批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鲜明的“饶字号”劳务品牌,服务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和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升品牌价值。符合条件的市级劳务品牌基地,给予30万元补助;符合省级认定标准的按照省级标准执行。对旅游民宿提出申请并符合评定条件的,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按照甲、乙、丙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分别给予甲级旅游民宿10万元、乙级旅游民宿5万元奖补。上述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解读单位: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93-820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