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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鄱阳县供销社是主管鄱阳县供销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决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和意愿;积极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所属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三农”服务。

 2、制定全县供销社系统发展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全系统所属单位的改制和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所属单位社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3、按照政府授权,对烟花爆竹、农业生产资料、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和社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服务,同时,依据新《农业法》赋予供销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职能,努力加快和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以及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4、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系统组织、队伍和人才资源的开发;积极维护和做好全县供销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5、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江西省鄱阳县供销社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数49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61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鄱阳县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为6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5.3%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4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4.7%。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鄱阳县供销社支出预算总额为6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2.2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2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9万元;项目支出4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7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鄱阳县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2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商品服务支出286.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县鄱阳县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1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鄱阳县供销社本年度采购预算总额为76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2件,金额1万元;电梯2件,金额50万元;空调20件,金额10万元;办公桌椅30件,金额15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 鄱阳县供销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名词解释

供销社贯彻执行农村合作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促进市场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指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供销社2018 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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