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是主管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2、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棉花等商品经营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重要救灾物资的调度供应。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组织民间流通,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各项业务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合作组织的组建和依法设立经营农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专业企业和网点,组织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负责县供销社企业改制后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全县供销社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