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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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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办公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行政中心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793-5821117,0793-5821119

    办公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档案、政务公开、机关节能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局内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指导普法、卫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全局改革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局重大综合性调研活动;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媒体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承担 “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依法申请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负责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航空、汽车、机电、光学等装备制造行业的指导管理;监测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承担节能监察行政执法职能;按规定负责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三)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工业主导产业的发展,负责产业基地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组织申报省级工业经济绩效考评,参与实施全县工业年度绩效考核。

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参与拟订、修订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制定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协调建立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县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承担县本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指导工业园区发展与建设;负责对全县工业园区的分类管理、监测分析;承担县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发展规划股。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组织编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督查;协调拟订并实施相关立法规划和计划,负责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调拟订并实施相关立法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规划、政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研究制定行业规划、规章、政策和相关指导性计划;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政策,推进园区经济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研究制定行业规划,执行产业政策、规章和相关指导性计划;拟订行业规划,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准入条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并指导光伏产业发展、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监测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县新能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申报;负责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品目录审核申报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布点审批

(五)行业管理股。承担电力行业管理与监督,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提出电力项目审核意见;负责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承担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行业的指导管理工作,监测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盐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食盐专营工作,协调县级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有色金属、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监测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协调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实施行业准入工作;负责全县黄金矿山企业的审查与申报、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生产管理、非法开采的治理整顿。

(六)中小企业股。负责全县中小微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测分析;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承担中小企业成长型工程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作。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政策建设;强化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设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受理企业权益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企业乱收费案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直工业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处理和企业维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安[2017]29号)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指导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及智力引进工作。

(七)信息化股。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工业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工业信息化促进政策;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对标贯标,指导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推动企业上云,发展工业互联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控安全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工业控制领域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重要工控系统安全保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工控信息安全事项;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软件服务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监测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材料和软件的国产化;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参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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