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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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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政府网(//www.ychlks.com/yyxgxw/zwdt/yyzwgk_xxgklists.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二楼,电话:0793-5821117,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我局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对标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内容,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今年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51条,营商环境信息1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

二是加强执行公开。2021年本局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对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进行了清理。

(四)监督保障

加强领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相关责任人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明确各项栏目更新时限及责任科室。积极参加县政府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传达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及第三方测评反馈情况,对测评发现的问题立即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加强沟通交流,均限期整改完成。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得到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效理解有偏差;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主要以文字和图片解读为主,解读多样性方面有待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主动更开;定期开展监测。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定期开展巡查、监测,确保各栏目及时更新;继续加强与市政府政务公开科对接交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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