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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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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政府网(//www.ychlks.com/yyxgxw/zwdt/yyzwgk_xxgklists.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二楼,电话:0793-5821117,邮编:333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我局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对标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内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今年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54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

二是加强执行公开。2020年本局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3条。

三是加强结果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建议提案办理数据等情况,2022年结果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加强信息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平台建设

根据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局门户网站的整合、迁移、更新等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目录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标准统一、指向明确。优化市工信局微信公众号使用,充分利用其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一体化、全覆盖的政务公开新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获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三是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搞好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与我局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抓,在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寻找薄弱环节,查摆工作差距,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内容、形式,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对政务公开的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进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按照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争取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探索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加快加深群众对公开内容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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