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厅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高政府机关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
(一)本厅报请以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
(二)由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
(三)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第二条 明确解读主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处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多个处室共同起草的,由牵头处室负责组织解读,其他处室做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 增强解读效果
围绕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意见征求情况等开展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包括条文释义、文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除文字内容外,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有条件的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第四条 规范解读程序
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材料起草应当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一)各相关处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材料,并报分管厅领导审签。
(二)报请以省委、省政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我厅自行印发、需报省政府同意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应当将经领导审定的解读材料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送。
第五条 拓宽解读渠道
统筹运用厅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一)涉及全省性重大民生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应当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二)厅门户网站作为政策解读的主要平台,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解读信息材料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与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同步在厅门户网站以及自媒体平台发布。
第六条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政策发布前要做好预解读工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吹风解读。政策发布后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出现负面舆情时,要及时妥善处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性文件,主办或牵头起草处室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第七条 强化组织保障
(一)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厅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厅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查、考核工作。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全厅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加强政策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宣传及信息保障部门根据职能强化对政策文件解读支撑保障。
(三)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读政策文件,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当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