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19〕88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弋办字〔2019〕95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弋办字〔2019〕97号)精神,结合葛溪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葛溪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本乡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乡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乡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 葛溪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监督执法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加强财税管理。负责乡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葛溪乡设置下列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事务,政协相关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对台事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议案处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等工作。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乡党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发展党员日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社区)干部党员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主要负责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实施;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残疾人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医疗保障等工作。
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消防管理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动植物防疫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房屋动迁、安置及房管工作;负责环境卫生、镇容镇貌、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园林绿化、供水供气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村级财务代理和集中支付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本乡经济基础发展与贸易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做好重点整治、社情疫情险情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葛溪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与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综合设置。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农林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教卫生、财政等服务职责。
2.葛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村镇管理、自然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