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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溪乡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支出坚持“先预算后开支”、“先报告后支出”的原则,严禁“坐支”。凡因“坐支”造成入不敷出的,由支出人自行承担责任

2、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站所的财务问题、廉洁纪律问题负有“一岗双责”,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必须坚持先保工资后开支的原则。

3、规范报销凭证:任何报支都要持真实、合法、正规的原始凭据,需带有附件说明(如合同、物品清单、派餐单、记账单等),不得以白条和非正规单据报支。票据一般须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程序不到位的,不得提请报批,财务上不得入账。不得提请报销任何明令禁止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项,如:娱乐场所开支、烟、高档酒、土特产、旅游及明显应由个人支付的支出。

4、审批权限:单笔发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至3000元的报经乡长预审同意后再行审批,3000元以上的报经书记预审同意后再行审批,大笔支出经由班子会研究后再审批。

5、工程款支付要在符合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提供合法、完整的招邀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验收单、审计报告等材料,方可申请拨款。

6、物品采购要严格履行审批报告制度,党政办对办公所需物品要建立采购计划并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采购,能实行集中采购的,一律执行集中采购。

7、招待费一律按消费监管系统实行,否则不予报账。各口子正科以上招待由乡里安排,招待程序:办公室监管系统申请单--交给食堂,食堂按申请单规定接单--用餐后食堂及时打印菜单,交由签单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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