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交警大队是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责本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努力提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对各类车辆的检测、检验,核发牌证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考试、审验等工作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人数39人,实有人数19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52人(交警编制33人、公安局编制17人、自收自支编制1人),退休人员16人,协警员及临聘人员125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537.77万元,其他收入80.82万元,合计1618.59万元,较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减少1535.35万元,下降48.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警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618.59万元,较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减少1535.35万元,下降48.68%。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55.27万元,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64.0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97万元,资本性支出294.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263.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301.71万元,执法办案支出125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2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5.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64.0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9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263.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警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8.59万元,较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减少1535.35万元,下降48.6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34.9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37.8 万元,增长 38.92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82.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2.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1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2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3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资金 205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辅警工资项目
①项目概述 2022年度辅警工资
②立项依据 工作需要
③实施主体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④实施方案 按照大队工资制度
⑤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 7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按需完成
2、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①项目概述 办公设备购置
②立项依据 工作需要
③实施主体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④实施方案 按照相关政府采购制度
⑤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 2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按需完成
3、标示标线及隔离护栏项目
①项目概述 道路标示标线及隔离护栏
②立项依据 工作需要
③实施主体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④实施方案 按照相关制度
⑤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 2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按时完成
4、事故车辆、尸体鉴定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 事故车辆、尸体鉴定
②立项依据 工作需要
③实施主体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④实施方案 按照相关制度
⑤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 15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按实际完成
5、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智慧交通二期及其配套设备项目
①项目概述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智慧交通二期及其配套设备
②立项依据 工作需要
③实施主体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④实施方案 按照相关制度
⑤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 80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按需完成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2.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99万元,比上年减少6.0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疫情防控需要,车辆使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三辆。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