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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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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勤俭治市做深做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中层干部、财会人员在大队四楼会议室开展学习《上饶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监管的通知》的文件内容。

大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全省“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2号)、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深化专项治理严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的通知》(赣纪办发〔2021〕17号)、省财政厅《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赣财运〔2016〕6号)、市财政局《上饶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饶财监〔2017〕2号)《上饶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监管的通知》饶财监〔2021〕号要求,一要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完善“三公”管理内控制度,从申请、审批、实施、上传、报销、转账、资料归档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要建立预算调整机制鉴于“三公”经费预算是沿用规范前基数确定的,并非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来安排三要建立告知和报告制度。在对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浏览和监控中,将预警问题及时告知单位,由单位作出说明报同级财政部门;四要强化执行监督“三公”消费上传不及时、填报不完整、报销不规范以及上传“三公”消费监管平台数据与单位账表数据、财政决算数据差异比较大的单位,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定期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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