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动勤俭治市做深做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中层干部、财会人员在大队四楼会议室开展学习《上饶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监管的通知》的文件内容。
大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全省“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2号)、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深化专项治理严查防吃喝送礼歪风变异回潮的通知》(赣纪办发〔2021〕17号)、省财政厅《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赣财运〔2016〕6号)、市财政局《上饶市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饶财监〔2017〕2号)、《上饶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监管的通知》饶财监〔2021〕号要求,一要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完善“三公”管理内控制度,从申请、审批、实施、上传、报销、转账、资料归档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要建立预算调整机制。鉴于“三公”经费预算是沿用规范前基数确定的,并非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量来安排;三要建立告知和报告制度。在对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浏览和监控中,将预警问题及时告知单位,由单位作出说明报同级财政部门;四要强化执行监督。对“三公”消费上传不及时、填报不完整、报销不规范以及上传“三公”消费监管平台数据与单位账表数据、财政决算数据差异比较大的单位,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定期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