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的出台更好的保障市场主体行为相对人的权益,也减少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有效避免不公平情况发生。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标准》内容,规范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源头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标准》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
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和确定性是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而有力的交通保障,更是实现交通强省、交通强国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加快推进全省“七统一”,防止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任意性,避免同案不同罚现象的出现,强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适用的指导;部分法律、法规变动较大,需对应重新修改完善。特制定《标准》。
二、 主要内容
《标准》共包括普通公路、高速公路、港口、航道、海事、水路运输、道路运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试验检测管理等门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其中普通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涉及《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公路条例》《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共26项具体违法行为;港口、航道、海事和水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等21部法律法规,共164项具体违法行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20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共134项具体违法行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等10部法律法规规章,共130项具体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公路条例》等3部法律法规,共52项具体违法行为;公路超限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已印发)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规章,共10项具体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