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00000/2024-58325
- 主题分类: null
- 发布机构: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教体局
- 发布日期:2024-08-05
- 公开形式:网站
- 关键词:
- 文件有效期:有效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秋季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 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我县实际,践行阳光教育,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经县教体局研究制定《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根据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情况按照就近、免试原则进行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批次规范线上招生程序。
城南片区:第三幼儿园、华东师范大学弋阳实验幼儿园、第六幼儿园、状元府幼儿园、高新幼儿园。片区内幼儿园共享大学区。原则上某一幼儿园招满,就近调剂到片区内其他幼儿园。
(二)农村乡镇幼儿园以行政区划定学区,实行线下规范招生程序。
(三)民办幼儿园在办学许可的范围内招生,实行线下规范招生程序。
1.托班:年满2.5周岁(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2月 28 日出生)。
2.小班:年满3周岁(2020年 9 月 1 日-2021年 8 月 31 日出生)。
3.中班:年满 4周岁(2019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出生)。
4.大班:年满 5 周岁(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出生)。
第一批次:户籍和房产都在本辖区的生源。报名时,对照户口簿和房产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和体检结果证明等照片。如属本县外地迁入户口,必须是2023年 12 月 31 日前转迁到现户籍所在地才视为有效。
第二批次:本辖区户籍生源。报名时,对照户口簿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和体检结果证明等照片。如属本县外地迁入户口,必须是2023年12 月 31 日前转迁到现户籍所在地才视为有效。幼儿本人户口不在本辖区,但父母户口在本辖区的,放本批次报名。响应政府拆迁政策且已完成拆迁的人员子女,可以在户口所在辖区入学。现役军人、烈士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进(援)藏(疆)干部职工子女和县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待遇。报名时上传相关资料的照片进行佐证,放第二批审核录取。
第三批次:非本辖区户籍但其父母在本辖区有自主房产的生源。本条所指房产包括:商品房、有证的自建房、公租房、廉租房。如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需是学生父母依法可完全继承的房产,如独生子女等情况,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若幼儿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上,则无需再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注:户口迁入条件与前款要求相同)
报名时,对照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页、幼儿本人页、房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体检结果证明等照片。响应政府拆迁政策人员子女,如选择在安置区入学,按本批次报名录取,能提供房产证者,需上传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携带拆迁和安置相关资料,到所在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注:小产权房、商铺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和他人(非夫妻)共有产权不作为办理入学的依据。】
因父母(指公务员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随迁来本辖区就读的,凭父母工作调令、工资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三批次审核录取。
第四批次: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其企业高管子女。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照户口簿和招商引资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及①工商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③市管局出具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和工业园区证明;④体检结果证明等照片。
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对照户口簿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及①园区出具该家长的身份证明,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企业法人签字,企业盖章;②企业为该家长在2024年6月之前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保的相关资料;③该家长的工资流水;④该家长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⑤体检结果证明等照片。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第五批次: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照户口簿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及①城区务工劳动合同(需连续务工满6个月);②所在城区用人单位给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在 2024年 6 月之前连续缴纳达三个月以上,必须是用人单位缴,个人缴纳的无效);③体检结果证明等照片。
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对照户口簿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及①自购店面产权证或店面租赁合同;②工商营业执照 (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以“91”开头,共 18 位,个体的社会信用代码以“92”开头,共 18 位);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④体检结果证明等照片。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体检合格的幼儿。
线下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儿童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1.城区按批次招收新生。报名时,新生对照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体检结果等材料通过“就学一件事”入学报名平台选择相应辖区的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幼儿园严格按照批次招收,凡是前一批次已经完成计划数,则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生源数量超出幼儿园园位数量时,由幼儿园组织对当批次的幼儿进行公平公正公开摇号派位,未派到学位的则由教体局组织分流。
2.通过资格审核预报名之后,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在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内,经公示后可直接注册报名入园。
3.报名时,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如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提交审核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一)招生方案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 8月 3日-9日
(二)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4 年8月15日 -8月21日(晚上23:59)
(三)资料审查时间:2024 年 8月22日-
25日
(四)各园公示录取幼儿名单时间:2024 年 8月 28日-30日
幼儿家长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在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弋阳分厅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后,由系统自动校验,通过赣服通“就学一件事”联办平台发起联办,实现入学资格审核和户籍登记、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公(廉)租房租赁合同、经济适用房房产证、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经营许可证、务工证明、企业高管等信息核验及结果反馈。
1.家长在线报名。家长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一次性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照片。
2.系统受理及自动核验。系统自动受理,并自动核验。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给家长;完全符合要求的自动审核通过;暂时无法判断的提交给幼儿园初审。
3.幼儿园初审。幼儿园审核系统推送的需要人工审核的报名信息,初步审核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的退回给家长;初审合格的根据报名信息推送相关联办单位审核。
4.联办单位审核。联办单位审核学校推送的待审核信息,联办单位包括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其中2个或多个。存在联办单位审核不通过的退回给家长,全部通过的提交给教体局终审。
5.教体局审核。教体局综合所有审核记录,最终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6.录取并通知家长。教体局根据招生政策、幼儿园学位情况、报名人数,综合考虑统筹录取,确定每个幼儿录取的园所,并通知家长。
强调事项:线上报名逾期不能办理,因家长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登记入学的,家长负完全责任。
1.职责分明。各幼儿园是招生主体,承担主体责任。提前成立工作专班,做好招生政策宣传,提前部署,迅速启动,积极应对招生方案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幼儿园间要密切配合,服从县教体局统一安排。
2.严格依法依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对新生和进城务工、经商或购房等人员子女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编班。禁止招收不足龄新生、跨学段跳级和私自留级幼儿。
3.幼儿园对进城务工、经商或购房等人员子女入学材料必须认真核查,必须通过多种方式与出具证明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查对和现场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不予登记。
4.新生登记时,要核验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并留存户口簿和房产证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时,有关证明材料都要原件留存。避免新生建籍时重复采集信息,增加家长负担。
5.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
7.凡新生入学和插班生入学其家长都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幼儿园签订《幼儿园招生工作承诺书》(样本附后)。
1.民办幼儿园报名基本要求同公办幼儿园一致。并严格按照遵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各项规定;积极响应上级关于调减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的政策要求。
2.按计划限规模招生,严防大班额现象。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要以书面形式报教体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招生。
3.严禁掐尖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生源选拔,包括笔试、面试、特长测试等。
4.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和收费。
(一)违规认定:凡未按本方案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和因把关不严出现大班额的认定为违规。
(二)违规处理: 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完全责任,一旦出现工作上的偏差,直接追究园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