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杜绝在招生中发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要求,现将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纪律公告如下:
一、严禁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说情、打招呼、递条子。
三、严禁招生过程中违规接受家长礼品、礼金或宴请。
四、不得违反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流程、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招生报名。
五、不得对新生、插班生进行入学考试。
六、不得违反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新生分班。
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将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从严从快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决不迁就。
举报电话: 0793--5900164
举报邮箱:SDJB5900164@163.com
特此公告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纪委县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