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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启动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和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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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科技局,有关科技特派团派出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实施方案》(赣科发农字〔2014〕199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8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农林产业科技服务体系,助力脱贫攻坚,为县域农林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经研究决定,启动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团示范基地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和示范基地定位

1.科技特派团工作站是具有科技服务交流、发现问题进行技术难题凝练、开展协同创新、传播国家政策科技信息、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等功能,处于农林产业生产一线的产学研用工作载体平台。

2.科技特派团产业技术示范基地是科技特派团及成员成果转移转化、技术示范应用、科技培训现场教学基地、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等功能的试验示范基地。

二、备案要求

1.在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实施的92个县(市、区)进行设立。原则上每个县每个产业科技特派团至少设立1个工作站和1个产业技术示范基地,1个县可设立多个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和产业技术示范基地。

2.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应设在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乡镇村等地,需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场所,具备网络信号个人电脑、办公座椅、室内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办公空间应将科技特派团的每位成员个人照片、研发专长、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等信息制牌上墙。

3.产业技术示范基地需具备一定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主要设在主导产区并进行树牌。基地牌子内容应涵盖基地名称、技术示范应用内容、主要负责人、基地所在地点等信息。

4.工作站和产业技术示范基地挂牌统一制作样式,自愿选择自行制作或参加统一制作,制作费用从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科技特派团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赣财文指[2016]66号)中列支。

三、报备程序等有关事项

(一)筛选推荐。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科技局上报备案。各市县科技部门要充分调研,充分听取科技特派团、特派员派出单位、当地产业部门等方面的意见,结合对接产业特点和突显产业聚集,统筹布局推荐上报备案挂牌。

2.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积极为市县科技部门工作站和基地设置等提出建议,并结合本单位法人科技特派团及相关工作研究推荐上报备案挂牌。

(二)汇总上报。需要报备的,请将推荐函和《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和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备案信息汇总表》、《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备案申请书》、《江西省科技特派团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2、3)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2月29日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其它事项。自行制作需统一式样制牌的矢量图,以及参与统一制作的均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史想松,曾黎明 联系电话:0791-88861156  

电子邮箱:jxkjtncc@163.com

附件:1.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和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备案信息汇总表

          2.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备案申请书

          3.江西省科技特派团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备案申请书

 

 

 

                                                       江西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和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备案信息汇总表

20171221104458488.doc

附件2.江西省科技特派团工作站备案申请书

20171221104510337.doc

附件3.江西省科技特派团产业技术示范基地备案申请书

201712211045217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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