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科技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文广科技大楼9楼,邮编334400;电话0793-5882454;电子邮箱yykjj5882454@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度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累计发布政府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县科技局未收到通过现场、书面、网络平台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发布领导开展活动动态信息,强化专门机构,理顺工作关系,确保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属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三是突出重点。按照县信息中心要求,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栏目要求准确发布各类信息,提高发布质量。2021年我局及时更新发布“六提六促”方面信息,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政务信息系统内的公开信息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对不合制度规定的信息立即删除等。我局及时发布了动态信息,动态调整立改废,及时删除废止的文件。我局对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四是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对发布的信息开展保密审查,确保不泄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把信息公开纳入考核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错别字、错链、死链等情况及时整改。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五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四)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网站维护人员,确保工作不断档。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办信息中心举行的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三是持续抓好条例宣传。安排专题学习《条例》,让广大干部职工加深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四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选聘1名政协委员作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发现公开内容与群众和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问题,我局已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紧密联系群众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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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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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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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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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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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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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 |
3189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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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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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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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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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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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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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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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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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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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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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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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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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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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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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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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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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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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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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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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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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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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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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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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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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丰富,没有结合科技局工作实际,涉及科技局领导动态、科技项目管理、政策发布、资金兑现没有及时发布;为此,我们采取两项举措,一是督促科技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做到及时更新信息,信息发布前由分管领导把关,二是紧密联系科技局工作实际,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信息公开基本做到了时效性、规范性、完整性、多样性。
虽然县科技局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当前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完善,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接下来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在以下方面改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质量。科技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严格责任,提高业务能力。科技局深入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办公室人员通过学习固镇县政府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发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完善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的细化各项公开信息发布确保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科技局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工职责,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