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局对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呗倍林业店肖俊伟、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兴呗林业店李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费中牵林业店王景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碑额林业店姜枝廣等4户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同意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呗倍林业店肖俊伟、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兴呗林业店李健、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费中牵林业店王景武、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碑额林业店姜枝廣等4户个体工商户的请求,以上店铺和商行只经营不生产,予以发证,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