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局对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夕碑林业店陈杰、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夕惜林业店徐亮、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桂爱林业店高桂芳、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建木林业店韩倩、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多木林业店刘慈、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富喜林业店黄秀娟等6户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同意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夕碑林业店陈杰、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夕惜林业店徐亮、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桂爱林业店高桂芳、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建木林业店韩倩、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多木林业店刘慈、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富喜林业店黄秀娟等6户个体工商户的请求,以上店铺和商行只经营不生产,予以发证,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