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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弋阳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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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弋阳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民政局根据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省市有关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47条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了单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扎实有序地推进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同时,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严格把关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统一设置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优化公开栏目设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并在机关内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化开展。强抓落实,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县政府办举行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效能和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7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7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7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性有待进一步的加强;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主动性。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针对性举措,持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审核,提高专业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探索政务公开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在畅通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加强对民政政策咨询类电话回复。

二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加强民政部门救助、养老、办公室、财务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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