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信访办、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安全、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综治、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建设标准实施工作,负责上级下拨和县级民政事业资金综合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
(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办公室(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供养对象的认定、救助工作;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牵头负责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督促指导推进全县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督促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办全县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县中心城区地名规划,负责地名标准化管理,组织设置地名标志,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承担县中心城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协调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股(儿童福利股)。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国内儿童收养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统筹指导慈善设施建设,培育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指导慈善信托备案,监督慈善活动。
(五)社会事务股(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按照管辖权限承担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