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的收支,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为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 6人;助征人员1人,其中在职人员 7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3 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为 73.33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3万元,下降了4%,主要原因是:实体企业减少,各项开支压缩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6.33万元,占 90.5%;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7万元,占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66.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66.33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3万元,下降了4%,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3.33万元,占 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 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本年安全支出未单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基金收入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6.3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了2万元,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的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金额为0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部门应当公开主要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 1万元,下降33.3 %,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人员。
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购车。
第三部分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南岩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