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湖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党政内设机构
1. 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事务,政协相关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对台事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议案处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新闻舆情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等工作。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乡党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发展党员日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社区)干部党员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主要负责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实施;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残疾人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扶贫、医疗保障等工作。
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消防管理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动植物防疫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房屋动迁、安置及房管工作;负责环境卫生、镇容镇貌、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园林绿化、供水供气等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财政收支预决算;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村级财务代理和集中支付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本乡经济基础发展与贸易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做好重点整治、社情疫情险情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承担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清湖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
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与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综合设置。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精准扶贫、农林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教卫生、财政等服务职责。
2.清湖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村镇管理、自然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