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二、负责实施乡区矫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七、代表乡人民政府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