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漆工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漆工镇人民政府网站(//www.ychlks.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漆工镇党政办联系联系(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漆工镇漆工街1号,电话:07935925093,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漆工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决策公开和重大决策预公开,依法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意见征集形式;认真落实管理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监管;认真落实服务公开,依法主动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落实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认真落实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实施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执行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和政务动态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布信息公开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件,内容涉及领导干部简历和农村特困供养,申请人对信息公开情况比较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曹溪镇安排专人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好信息公开数字化管理工作,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在各专题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重视公开方式多样化,积极在各类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公开镇政府信息,重视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网站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好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镇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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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50 |
16 |
10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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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 |
0 |
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 |
0 |
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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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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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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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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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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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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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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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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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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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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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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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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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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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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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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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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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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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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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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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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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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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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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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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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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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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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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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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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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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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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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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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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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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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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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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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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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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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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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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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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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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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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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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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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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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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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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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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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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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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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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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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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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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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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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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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漆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重大民生领域政策的视频解读较少,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2021年,漆工镇将继续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视频解读占比,用生动形象的画面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重大民生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拓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