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其中,对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29号)、《关于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发〔2011〕37号)、《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人员,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时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
三、倾斜调整
退休人员王某:
1、原按年龄一次性缴费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2019年底已满80周岁,现基本养老金1700元。
2、按照规定,此次定额调整增加36元,挂钩调整增加48.7元(15年*2元/年=30元,1700元*1.1%=18.7元),高龄倾斜增加40元,共计增加124.7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1824.7元。
退休人员康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