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8年度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披露如下:
从2019年12月我厅赴部分企业调研情况看,各国资监管机构(部门)和省属企业贯彻落实改革政策总体情况较好。国资监管机构(部门)认真履行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管职责,按期完成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省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改革要求,按规定兑现发放负责人薪酬和福利性待遇,其中有3户企业依据《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追索扣回暂行规定》扣减了6名负责人绩效年薪46.35万元;各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和福利待遇情况已报我厅备案;各省属企业已将负责人薪酬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披露,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统计,2018年度省属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4.98万元(不含任期激励收入,下同),其中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62.23万元,副职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44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