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
二、补贴条件
以上群体在促进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3类行业企业新创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四、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23〕43号)
五、咨询电话
就创中心公共服务股:
汪小丽 0793-5821578
六、受理电话
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就创)综合受理窗口:
刘星婷/刘燕荣 0793-582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