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弋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加快建设红色基因传承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可爱的中国”样板县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学。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县领导带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物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体系,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依法治县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党校各类学习主题班上进行专题宣讲,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宣讲活动,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库成员曾佐根专题授课2次,共计150余人次参加。三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长廊、法治公园、红色法治文化阵地等场所的重要宣传内容,让人民群众潜移默化感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熏陶。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全面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对标对表省委依法治省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年版)》,强化操作指引和量化评估,做好省级法治政府申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放管服”改革是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重要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三集中三到位”,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合理分设六个功能区,并对全县具有许可权和服务事项的单位进行逐一梳理,实现1498项审批事项进驻大厅。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将税务、市管、人社和医保等高频事项部门分别设置大综合窗口;对业务量相对较少、办理时间较固定的工信、科技、残联、烟草等业务,设立综合业务窗口,通过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受理转办,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新模式。二是深化“弋心一意”县领导帮办服务。在全市首创“县领导带班+局长坐班”现场帮办机制,县领导29名、主要进驻业务部门负责人23名,落实带班、坐班371次,为企业、群众帮办代办事项1855件,通过呼叫按键解决“办不成事”15件,打造了群众满意政务服务品牌。三是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中介服务机构19家,入驻项目业主196家,累计发布中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1022个。同时,我县已全面建成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和“惠企通”数据校验及对账机制,实现财政奖补类惠企资金直达快享。截至目前,共上线惠企政策53项,1330家企业享受兑付资金共11157.4万元。四是全面推行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同时,通过开展“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助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延时错时”“异地通办”服务窗口,采用“异地代收、全程网办、多地联办”模式开展异地通办,将便民利民落到实处。五是全面推广红色“小赣事”帮代办服务,组建以党员干部为引领的“小赣事”帮代办服务队伍,截至目前,“小赣事”帮代办事项370余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向县委请示报告。2023年,共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40份,审核后通过意见函反馈32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1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1份,合同(协议)18件,其他文件50件。
2.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广泛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和吸收采纳,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实效。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管理,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落实县直机关及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聘用,实现一村一顾问。充分发挥律师服务职能,特别是在基层治理方面的作用,将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纳入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核方面的工作实效。
(四)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厘清县乡权力,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2.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确认不同部门、不同机构、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常态化运行,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岗位配置科学、职责标准明晰、执法程序清楚、执法责任落实,有效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执法过错难追责等问题。二是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有效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调研座谈、实地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全县执法单位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17个乡镇(街道)和重要执法领域、执法单位进行评查,抽查行政处罚案卷60余件,并进行通报,全县公示行政执法案件1300余件。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县共有480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共审核办理行政执法证127个、监督证27个,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每季度开展执法人员考试,组织举办全省视频会1次、全县培训会2次,切实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重心进一步下沉。
4.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制定《弋阳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形成11个执法领域首违不罚清单76条、12个执法领域轻微免罚清单85条。今年以来,全县共轻微免罚88件,免罚金额8.23万元。
(五)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
1.加强城乡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依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今年,全县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全部完成。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投用。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助推乡村振兴。202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9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刑事案件121件,认罪认罚302件,接待咨询15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30余万元。
2.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紧扣重点内容做好普法宣传。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反电诈、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社会维稳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青少年权益保护等为主体,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000余人次。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普法实效。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文件5次。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县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和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用权意识。三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巩固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工程向高新园区延伸,培养园区“法律明白人”骨干53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建设“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18个,依托实践站开展法治文明活动、进行系列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电信诈骗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文化建设。更新维护法治文化公园、普法长廊、法治广场等法治阵地和法治文化宣传产品;通过增设普法宣传栏、提供法治文化产品,打造湾里乡传统法治文化公园,为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创造便利条件。五是创新普法方式。利用“弋阳关注”“弋阳司法”“弋阳公安在线”等公众号刊发普法宣传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取得良好效果。
3.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积极响应市委“大抓基层年”专项行动号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实施意见》,坚持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2023年,全县人民调解调处各类纠纷1268件,调解成功1267件、成功率99.9%,排查预防民间纠纷130件,调处130件、调处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市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法治建设相对薄弱,基层执法力量还需补强等。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法治环境、实现高效能治理,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弋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查漏补缺,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加强县乡两级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的科学性。
二是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继续加大公检法司各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推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互联互通。加强普法工作理念、实践和制度创新,大力推进以案释法、说理性执法,促进形成执法办案全过程普法、全员普法的生动局面。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把利民惠企作为出发点,从市场主体保护、政务服务提升、法治保障强化等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着力深化基层审批服务改革,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就近办、便利办。
四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