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岁岁花相似,又是一年年报时。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20年度的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不报年报、逾期年报、虚假年报和随意年报这些情形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任何人都能查阅企业相关信息。
年报要趁早,请您一定要重视及时、规范、准确地报送年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领用电子营业执照后进行年报这样,更方便哦 !具体操作请扫码查看辅导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