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YYCG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商务局标准
Q/YYCG003—2018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2018 - 03 - 13发布
2018 - 03 - 31实施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商务局 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再生资源回收回收经营备案登记审批的事项审查类型、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数量限制、申请条件、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许可审批的办理。
前审后批。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商务局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商务局
无数量限制。
1、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办法》,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实行备案管理。
2、合法的投资主体。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9.1、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9.2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清晰、明了,与实际情况一致;
9.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9.4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报件 |
要求 |
1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申报表 |
商务部门网站下载 |
原件 |
1 |
纸质 |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工商部门下发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扫描件要清晰 |
3 |
投资主体身份证明 |
公安部门 |
原件/复印件 |
1 |
纸质 |
真实有效 |
4 |
场所证明 |
权属单位 |
原件 |
1 |
纸质 |
真实有效 |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接收。
现场受理。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收费。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
a)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b)协助公务的义务;
c)维护公益的义务;
d)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
e)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咨询电话:0793-5821163。
监督投诉电话:0793-5821162。
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二楼。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结果公开查询地址: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二楼商务局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许可
审批申请书
说 明
1.申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许可审批审核,申请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再生资源回收回收备案申报表;
2)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申报承诺书》;
4) 场所证明文件;
5)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所在单位: 电话: 邮编: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住址: 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事实和理由: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