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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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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方志敏大道中路7号)

    联系电话:588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江西澳特莱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烟包印刷材料生产线项目  2024-7-8  弋环评字(2024)12号
 2  江西海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枪项目  2024-7-8  弋环评字(2024)13号
 3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龟峰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4-7-18  弋环评字(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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