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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弋阳海螺水泥窑年综合利用15万吨RDF替代燃料及150万吨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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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三县岭镇。厂房面积580000平方米,总投资434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石灰石、粘土、铁质原料、砂岩、原煤、RDF替代燃料、一般固废等;主要生产工艺:现有项目为3条4500t/d的水泥窑生产线,本次技术改造使用RDF替代燃料15万吨/年替代部分原煤作为燃料,同时利用现有3条4500t/d的水泥窑生产线以及4条粉磨系统经分类、接收、暂存、配伍、输送、球磨、焚烧等工艺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150万吨/年用以替代部分原料。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融大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水泥窑窑尾废气(有组织排放)以及原辅料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三条水泥窑窑尾烟气分别经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SCR(脱硝剂为氨水)+冷却(余热锅炉+增湿塔)+高效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三根排气筒排放(其中1#水泥窑、2#水泥窑窑尾排气筒高度90米,3#水泥窑窑尾排气筒高100米)。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现有项目电热锅炉纯水制备废水以及循环冷却水定排水经冷却后用于原料粉磨喷水、窑尾高温废气增湿塔增湿及各降尘洒水,不外排;汽车冲洗平台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区生活污水经装有接触氧化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蓄水池并回用于厂区绿化;附楼生活污水经接触氧化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

    噪声:项目技改前后不新增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排放。

    固废:本次技术改造仅对项目的原料方案进行调整,不新增劳动定员,除尘灰收集基本不变,仅新增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回用于焙烧工艺。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3-5880011   联系人:潘分样

    电子邮箱:28768452@qq.com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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