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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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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方志敏大道中路7号)

   联系电话:0793-588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龟峰景区人文景点提升工程  2024-08-04 弋环评字(2024)15号
 2 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省多多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日用品建设项目  2024-08-09 弋环评字(2024)16号
 3 上饶市舒家德弋阳年产200万套成品鞋项目  2024-08-13 弋环评字(2024)17号
 4 江西华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减震器生产线项目  2024-08-19 弋环评字(2024)18号
 5 江西鑫翰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铜制品项目  2024-08-20 弋环评字(202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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