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园南岩小区,总用地面积29066平方米,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260万元,年产2万台小型拖拉机、1.5万台植保机及机械配件建设项目。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1、废气:项目1、2生产车间制芯废气与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降尘+水喷淋处理,最后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p1排放;落砂以及砂再生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处理,通过一根高15m的排气筒p4排放;项目砂铸型粉尘、未收集的粉尘以及运输粉尘无组织排放,可通过车间密闭、及时人工清扫等措施,对无组织有机废气可能过加强有组织收集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中频感应电炉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每10天外排一次,经管网排至南岩小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厂内管网排至南岩小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信江。
3、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浇冒口以及废金属边角料回用于生产。项目固废主要为炉渣、废砂、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作为修路建材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关资质部门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同时加强维护保养机械,使机械设备维持最低声级水平,注重厂区绿化,达到绿化美化环境、降噪目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我局拟对该项目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日。
联系方式:电话或书信 通讯地址: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822265 5882408(传真) 联系人:邱建平
电子邮箱:qiuls1972@126.com
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