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地方税务局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委、县政府以及上饶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健全税收制度体系、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以“坚持税收法定、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简政放权、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为基本原则,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2017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我局严格落实“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7年,全县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62206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58608万元,收入总量列12个县(市、区)局第9位;比上年同期增长-4.9%,增幅列12个县(市、区)局第3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8.99%,列12个县(市、区)局第3位。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高度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费25641万元。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税收管工作之中,提高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更好发挥税务机关的职能作用。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对已下放和取消的涉税审批事项能够做到不截留、不变通、不走样,不搞变相审批,对保留的涉税审批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提高审批效率。
4.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市局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在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办税大厅公布《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全省地税系统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的公告》,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制度,根据上级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号公告),清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个,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2.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我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有关规定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法规部门审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通过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大力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推动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决策机制,扩大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将涉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行政许可、重大税收案件处理等税收执法事项,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事项,列入重大决策范围。按照重大决策事项须经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3.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会议集体讨论,由县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主要负责人拟做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动税收业务规范化。我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实施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落实税收征管规范、行政管理规范,研究制定完善岗责规范,实现税收业务流程的整体优化。
2.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税务稽查工作,保持税法威慑力,为诚实守信的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3.加强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运用柔性指导、疏导等方式,促进税收共治,提升税法遵从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权力依法运行。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规范税收个案批复行为。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督查、监察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强化税收执法督察,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对严重违规执法行为予以通报。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监督问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度,保证案件承办人员配备。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应诉行为,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2.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我局全年共组织12次领导干部会前学法。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一是积极推进“两个素质工程”建设。制定了县局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要点,为推动“两个素质”工程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认真做好干部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形式上以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为主要方式。县局组织本级培训共7期,培训人员450人次;参加“三师”考试12人次,1位同志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全局72人全部完成了公务员在线学习课时计划。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建设,发挥税务报刊图书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与弋阳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国税局联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主流媒体刊发署名文章、新闻稿件100余篇,制作宣传展架30余幅,编印宣传资料1200份,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推进税收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支持税收法治理论研究。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公职律师制度。继续深化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为公职律师积累实践经验提供平台,促进公职律师人员工作能力提升。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取得律师资格,2017年我局有1名同志通过司法考试。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已建立由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专家和社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我局充分发挥推进依法治税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利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明确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研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承担好相关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协同,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2.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依法治税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完成时限,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强化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管理,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记录。促进持续、深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将法治精神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努力推动弋阳地税事业新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这个思路,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遵循税收法定原则,全面贯彻依法行政要求,引导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法制进程。
(二)优化保增长收入增长机制。坚持依法征税原则不动摇,坚决杜绝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分析,强化税收收入目标管理和质量考核,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促进税收收入总量扩大和质量提高,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切实提高税收现代化水平。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推进“金三”系统和各类特色软件建设为抓手,促进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人力资源配置的变革与创新,使税收征管工作转型升级,实现税收现代化。
(四)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税收执法行为规范化。明确税收执法责任追究范围及考核要求,不断完善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程序,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